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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商贸旅游业项目
福田区商贸旅游业项目是政府为推动与支持福田区商贸旅游业发展,落实福田区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的目标愿景而制定的项目。该项目主要对辖区内大型连锁企业、国际(国内)一线品牌企业在福田区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全国连锁百强”和“深圳连锁50强”企业等资助。项目审核通过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资助。
2016年7月至12月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文化创意
1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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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网点落户支持

1.项目说明

对大型连锁企业在福田区设立区域中心;国际、国内一线品牌企业在福田区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全国连锁百强”和“深圳连锁50强”企业,在深圳新开设连锁门店的,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设立区域中心和开设旗舰店、专卖店,需经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同意。

(2)设立区域中心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需达到3000万元以上。

(3)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4)新开设连锁门店,企业应在2015年1月1日后获评过“全国连锁百强”或“深圳连锁50强”。

3.支持额度

(1)设立区域中心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的,每个单店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注册为独立法人单位的,可同时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3)对“全国连锁百强”或“深圳连锁经营50强”企业,总部注册在福田区,在福田区新开设连锁门店,按经营面积,每个单店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总部注册在福田区,在福田区外新开设连锁门店,或总部在深圳市(福田区外),在福田区新开设连锁门店,按经营面积,每个单店可给予最高2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二、连锁经营奖励

1.项目说明

对获评“全国连锁百强”或”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的商贸旅游企业;对总部注册在福田区的品牌连锁商超、酒店、餐饮管理公司,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2015年1月1日后获评上一年度“全国连锁百强”或“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的连锁商贸旅游企业。企业同年获评两项称号,可选择一项申请支持。

(2)总部在福田区品牌连锁商超、酒店、餐饮管理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在福田区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在全国范围内品牌连锁商超、酒店、餐饮店达到5家以上。

3.支持额度

(1)对“全国连锁百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认定奖励;

(2)对“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给予最高30万元的认定奖励;

(3)对总部在福田区的品牌连锁商超、酒店、餐饮管理公司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三、认定奖励

1.项目说明

对获评定“绿色旅游饭店”的企业,给予奖励。

2.申请条件

2015年1月1日后获评定且在评定有效期的“绿色旅游饭店”。

3.支持额度

对“绿色旅游饭店”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认定奖励。


四、增长奖励

1. 项目说明

对辖区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类企业年度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给予奖励。

2. 申请条件

企业注册及实际营运均在福田区。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企业。

3.支持额度

根据企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长情况,可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以上年的统计数据为准。


五、产销分离奖励

1. 项目说明

对产销一体工业企业将销售活动分离,在福田区新设立独立法人的销售公司,给予奖励。

2.申请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独立法人销售公司且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公司注册及实际营运总部均在福田区,并纳入我区商业统计。

3.支持额度

根据企业销售额情况,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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