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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是国家政府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资助认定计划。该项目主要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高新技术领域。项目一经审核/认定成功,将会获得相应的资金资助。
常年申报 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 其它资助
5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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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 电子信息;2. 生物与新医药;3. 航空航天;4. 新材料;5. 高技术服务;6. 新能源及节能;7. 资源与环境;8.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审批条件

(一)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

三、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3、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认定机构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提交审核材料 —— 政府部门审核材料 —— 专家评审项目材料 —— 评分是否认定项目 —— 公布评审结果

六、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证书

有效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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