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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市级工程实验室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项目扶持方式有:直接资助、股权资助和贷款贴息资助,通过项目最高可获1500万元。
2016年11月至11月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其它资助
15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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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1、工业机器人

工业机器人和相关辅助设备,高精密减速机、新型传感器、伺服控制、精密制造核心部件等关键基础部件及系统,智能电子制造、自动化物流、新能源汽车制造成套设备及智能化成型和3D打印设备。

2、服务机器人

家庭服务机器人、医疗健康机器人以及针对危险场合和特殊行业应用需求的特种服务机器人。

3、可穿戴设备

新型可穿戴设备产品及关键零部件。

4、智能检测仪器

智能生命信息检测、生态环境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用于研制专业领域特种材料的高端物理测试仪器设备。

(二)市级工程实验室项目

1、智能装备3D测控技术

围绕智能装备的3D测控技术领域,重点研究攻克高速主动式的条纹投射系统、3D机器视觉等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实时3D检测平台及相关解决方案,为精密制造和测量提供技术支持。

2、智能精雕关键技术

重点研究攻克触屏面板玻璃三维精密加工技术、智能定位控制技术、CCD检测、激光雕刻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开发高精度、不间断式机器人一体化精雕机、3D玻璃单/双五轴智能精雕机等高端数控装备系列产品,为3C产业提供高端国产精雕装备。

3、人工智能技术

重点研究攻克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智能传感等关键技术,开发双臂七轴协作型机器人,实现抓取物体、通过自学习掌握新任务、对环境的感知、人机交互等功能,为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跨行业的通用型应用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撑。

4、激光精密加工技术

重点研究攻克激光表面改性技术、激光精密切割技术、激光3D打印等核心关键技术,面向电子制造、汽车工业、航空航天等领域提供柔性线路板激光成型、激光三维电路加工和增材制造等服务,推动国内激光精密加工向微细加工领域发展。

5、可穿戴设备与虚拟现实技术

搭建可穿戴设备与虚拟现实技术创新、计量测试检测与工程化验证平台,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文化消费的新型可穿戴设备、沉浸式体验平台及其软件和辅助工具,并推动其在虚拟直播、超感影院、混合现实娱乐、虚拟安全演练等新消费领域的应用。

6、工业机器人异构网络控制技术

研究突破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特种工艺和精密制造技术、复杂装备系统仿真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发3C智能制造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进一步促进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与网络信息技术的融合。

(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1、可穿戴设备检测技术

以工业需求和市场应用为导向,为可穿戴设备行业提供安规,电磁兼容、射频、可穿戴性、化学生物安全性、智能化评估及全球认证服务,有效降低可穿戴产业中小企业相关方面的投入和运营成本,推动我市可穿戴设备产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2、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技术

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需求为导向,为环境监测仪器行业提供通信协议测试、自动采样和进样测试、监测评价体系智能化评估以及环保产品认证等服务,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投入和运营成本,推动我市环境监测仪器产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

(2)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认证和生产许可。

(3)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二)工程实验室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其中,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财务制度健全。

(2)项目申报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工程实验室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领域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5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服务机器人领域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工程实验室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3)优先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

(4)工程实验室的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土建工程、新购置设备等),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6)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检测服务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其中,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财务制度健全。

(2)项目申报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0人。领域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具有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和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

(3)优先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

(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土建工程、新购置设备等),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6)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三、资助金额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股权资助或贷款贴息扶持方式;市级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

(一)股权资助方式

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财政资助资金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政府股权投资资金为合作机构股权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评审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资助资金按经评估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确定,且不超过政府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

(二)贷款贴息方式

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三)直接资助方式

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用于研发费用的比例不高于50%,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四、申报与审批流程

(一)股权资助方式

股权资助方式的申报流程包括:项目征集和材料合规性审核、项目路演和股权估值、市政府审定三个环节。项目来源包括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两种渠道。

方式一:项目单位自主申报。①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改委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②财政资金股权代持机构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项目路演,由申报单位讲解项目内容,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听取汇报并做出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初步评价;③股权投资机构对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等工作,形成投资方案并上报市发改委;④市发改委编制扶持计划,提请市政府审定。

方式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项目。①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根据申报通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近期拟投资或申报通知发布日前6个月内(以工商变更登记日为准)完成投资的企业申报,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且在资金申请报告中附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出具的投资意见报告;②市发改委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③市发改委编制扶持计划,提请市政府审定。

(二)贷款贴息方式

贷款贴息方式的申报流程包括:项目征集和材料合规性审核、银行审贷、市政府审定三个环节。项目来源包括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银行推荐两种渠道。

方式一:项目单位自主申报。①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②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项目推介会,由申报单位进行公司情况简介和项目内容讲解,银行代表听取汇报,对项目单位是否具备贷款条件进行评价;③银行对项目单位进行贷款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在合同中注明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所申报的项目);④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项目汇总报告;⑤市发改委编制扶持计划,提请市政府审定。

方式二:银行推荐项目。①银行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6个月内已完成贷款审核、已发放贷款或拟发放贷款的项目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且在资金申请报告中附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②市发改委会同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的合规性、贷款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③市发改委编制扶持计划,提请市政府审定。

(三)直接资助方式

直接资助方式的申报流程包括:①项目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②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③市发改委编制扶持计划,提请市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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