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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客创业资助
深圳市创客创业资助项目是市政府为促进创客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针对创客个人、团队(包括创业大赛优胜团队)、注册未满一年的创客企业创业项目资助。项目审核通过之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资助。
3月至4月 深圳市科创委 其它资助
1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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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申请内容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以及创客企业的资助。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式: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申请创业大赛优胜项目创客创业资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或团队、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或行业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并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请普通创客创业资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客企业。


四、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联系人:蔡晟、李莜(88127983,88103994)

(三)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五、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六、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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