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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
深圳市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项目是深圳市政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速“增量优质、存量优化”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优势产业,项目申报审核通过之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资助。
2016年3月至4月 深圳市经信委 品牌展会补贴
1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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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命健康、航天航空、海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等优势产业。

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主要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设计策划、品牌渠道建设、专业展会、品牌营销策划、品牌市场调查、品牌网络推广、媒体宣传(含赞助)、品牌宣传资料印刷等品牌推广活动。

二、奖励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

企业品牌培育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连续超过三年获得品牌培育项目奖励。

(二)奖励方式

品牌培育奖励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中介机构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无偿奖励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持有一个或以上的自主注册商标或授权商标(适用于授权和被授权公司均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且授权公司为被授权公司的绝对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的企业,包括控股50%以上的股东个人注册商标的授权行为),所有商标注册、变更和授权行为需获得国家商标局许可或备案。同时,符合深圳市有关产业规划要求和下列专项资金类别品牌培育项目要求之一的,可申请该专项资金类别的品牌培育项目奖励: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上年度品牌宣传推广的费用不少于100万元;

(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上年度品牌宣传推广的费用不少于50万元;

(三)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等优势产业企业主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上年度品牌宣传推广费用不少于100万元。

四、申请程序

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审定——上报——小组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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