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咨询热线:13602537432(微信飞书同号)
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用财政资金资助
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用财政资金资助是市政府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而设立的。其主要支持深圳市境内依法设立,且通过深圳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型微型企业,最高可获得30万补偿额。
3月至4月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贷款贴息
30万元以下

资金

立即咨询
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申请资助的对象

深圳市境内依法设立,且通过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型微型企业。本文所谓小型微型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划型标准确定。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2016年发生的由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单笔贷款额在300万元以下(300万元)、担保费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0%,且贷款用途符合我市产业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项目(注:凡贷款用途为购置车辆与房地产项目,不在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按照不高于每笔银行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3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偿额不超过30万元。

计算公式: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用补贴项目补贴额=单笔担保额小于300万元的银行贷款实际发生的担保费×30%×笔数≤30万元。


三、审批程序

网上申报——初审——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审计——拟资助企业名单——审议——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