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工作。按照“以点带链,由易到难”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肉类、水产、果蔬等生鲜农产品,培育一批设施先进、标准严格、操作规范、运营稳定的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企业和示范城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完善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冷链流通监管机制,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模式。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从事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或提供信息、监控等服务的企业,具体包括生鲜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配送及供应链企业、生鲜农产品电商、第三方冷链监控服务企业等。具体条件如下:
1.在深圳市内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鲜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或冷链物流行业3年以上;经营生鲜农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
2.设施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高效低耗、绿色环保要求;冷库、集配中心等固定设施选址、施工应符合我市有关规划和建设程序,并通过工程验收。
3.具有完善的冷链运行数据实时采集、记录、存储系统,对冷链流通主要环节进行温度监控。
三、申报程序
企业公开申报—资料审核—择优选择确定候选示范企业—联合市市场监管委向商务部和国家标准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