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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
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是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的其中一个项目。该项目主要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现南山区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目标而设立的。申报本项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资助。
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17日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其它资助
100万元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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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主要包含有以下项目:


一、“创业之星”大赛资助计划


(一) 政策内容

1、“创业之星”大赛项目奖金,包括企业成长组、初创团队组、大学生创新组最终胜出的前二十名,共六十个奖项,各组别最高奖金依次为:50万、30万、20万,其他获奖名次奖金按当年比赛规则依次递减。对于已经在南山区注册成立公司的获奖项目,奖金将一次性进行发放。

对于未在深圳市南山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公司的获奖项目,奖金分两部分进行发放(境外获奖项目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1)根据项目的获奖名次,先行发放总奖金的50%(初创团队组、大学生创新组可以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个人名义申请);

(2)赛后2个月内完成在深圳市南山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公司,再发放总奖金的50%。

2、“创业之星”大赛单项奖,对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单项奖奖金不超过3万元,总奖金额不超过100万。获奖个人或机构凭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奖金全额申报。


(二)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参与“创业之星”大赛的企业和个人。

申报条件:

1、“创业之星”大赛项目奖金授予参加各组别赛事并获奖的企业和个人;

2、“创业之星”大赛单项奖授予对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二、贴保贴息资助计划


(一) 政策内容

对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扶持计划的企业给予中介费用补贴(包括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等)和利息补贴,以帮助区内科技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

利息补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5%,且不超过企业的实际利息支出总额;中介费用补贴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以上两项对单个企业每年补贴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二)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获得科技金融支持,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中小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2、参与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南山区科技金融扶持计划,从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

3、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并达到计划规定的各项指标。


三、软科学研究支持计划


(一) 政策内容

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为支持围绕我区科技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相关的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等开展的课题研究。

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的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定向(重点)项目,项目名称(主标题)、研究内容及资助金额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设定,但可以增加副标题;另一类为非定向(自命题)项目,即申报单位自行拟定题目进行申报,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对决策有参考价值。

计划项目支持额度为每项少于20万元。

(二)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协会及组织等单位。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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