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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
宝安区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次房租补贴项目的申报区间为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房租补贴。申报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共包括5大类:科技桃花源入孵企业类、科技桃花源创赛项目类、科技桃花源成长企业类、科技桃花源高端科研项目类、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类。审核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4月至5月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其它资助
5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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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申报区间

本次房租补贴项目的申报区间为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房租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共包括5大类)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桃花源入孵企业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③企业成立时间距离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未满5年,入驻科技桃花源时间未满3年,上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

④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2、科技桃花源创赛项目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企业为区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由政府主办)获奖单位,或实施获奖项目新成立的企业(企业成立时间在获奖之后);

③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④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3、科技桃花源成长企业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③企业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以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计);

④申报单位注册时间距离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未满6年,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

⑤企业处于加速发展阶段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不含20%);

⑥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4、科技桃花源高端科研项目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②申报单位为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符合宝安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或由深圳市孔雀团队和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创办的科技企业;

③研发机构或企业已入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桃花源;

④申报单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5、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类条件

①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其中自然人申请者不受户籍限制;

②申请人作为创客群体、创客团队或创客服务机构已入驻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

③申报人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办理入驻备案。


三、申报程序

1、区科技创新局委托宝安区政务服务局受理项目资助申报。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报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

2、区科技创新局组织工作人员以现场考察或书面审核的方式进行项目核查;

3、区科技创新局根据项目核查情况,征求区相关单位意见;

4、区科技创新局根据项目核查情况、区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拟立项方案;

5、区科技创新局对拟立项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区科技创新局按规定报区专项资金管理领导机构会议核定;

7、区科技创新局下达资金安排计划;

8、区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给区科技创新局;

9、区科技创新局通知受资助单位办理拨款手续,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打印申请书。

咨询电话:29993450、29996674。

(二)纸质材料受理

提交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具体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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