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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惠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广东省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市政府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一定支持。
15年3月至4月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其它资助
5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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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受理范围

1. 具备下述申请条件的企业。

2.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企业在惠州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2)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3)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①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②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③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7)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按行业系数折算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二、办理依据

《惠州市经贸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市经贸〔2009〕601号)

三、办理机构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构: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财政局,为市级。由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财政局负责认定

四、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5号楼4楼427室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技术科

电话:0752-280882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交通指引:可乘坐2路、10路等公交车,在市行政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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