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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
坪山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是为促进新区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创新发展,对相应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常年申报 深圳市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 其它资助
200万以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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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一、审批内容

(一)符合《坪山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及《实施办法》规定的;

(二)符合《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及《实施办法》规定的;

(三)符合《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及《实施办法》规定的。

二、设定依据

(一)《坪山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及《实施办法》;

(二)《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及《实施办法》;

(三)《坪山新区关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及《实施办法》。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单位申请、部门审核(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监督检查”的制度;遵循产业规模优先、重点扶持原则。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资助金额实行单个项目与总量控制及与企业(机构)规模相结合的原则;同一项目只能获得新区各类扶持资金一次扶持。

四、资助对象

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一是经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生物企业、机构以及新能源企业、机构;二是在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服务机构、协会和学会等单位。

五、审批条件

(一)在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能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三)《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未按规定进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或税务申报的;

(二)在享受各级政府资助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因违反有关财经、税收、外贸、海关、安全生产、环保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未满两年的;

(四)有欠税、偷税和骗取出口退税、恶意欠薪、未定期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忽视职业健康安全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由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知识产权诉讼或仲裁的;

(六)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经营活动的诉讼或仲裁的;

(七)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八)不按规定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送统计报表及相关数据信息的。

六、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的单位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一)《坪山新区新能源企业(机构)认定申请书》/《坪山新区生物企业(机构)认定申请书》(从坪山政府在线www.psxq.gov.cn下载)及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单位简介;

(六)认定标准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实施办法》具体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坪山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根据申请的资助类别,填写不同类型的申请表)(从坪山政府在线www.psxq.gov.cn下载填写)及电子版;

(二)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通知书;

(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单位简介;

(六)与申请资助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实施办法》具体要求的相关材料。

八、申请表

《坪山新区生物企业(机构)认定申请书》(从坪山政府在线www.psxq.gov.cn下载)及电子版;

《坪山新区新能源企业(机构)认定申请书》(从坪山政府在线www.psxq.gov.cn下载)及电子版;

《坪山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根据申请的资助类别,填写不同类型的申请表)(从坪山政府在线www.psxq.gov.cn下载填写)及电子版。

九、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坪山新区科技创新服务署。

受理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527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潘小姐,联系电话:28339213、84622753。

十、审批决定机关

坪山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十一、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新区经济服务局科技创新科进行初审——新区经济服务局局务会讨论——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社会公示——拨付资金。

十二、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三、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资助计划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资助计划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相关拨款手续。

十四、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资助计划文件获得区财政资金资助。

十五、收费

无。

十六、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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