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咨询热线:13602537432(微信飞书同号)
宝安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产业转型是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才能把行动落实到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才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四个全面”中创造新业绩、为创新型广东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贡献的重大战略,才能实现我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湾区新城的宏伟目标。
常年申报 宝安经济促进局 其它资助
最高500万以下

资金

立即咨询
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湾区新城,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宝安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发展目前正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从以外贸出口拉动为主转向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宝安只有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破解当前我区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不强上市企业数量与宝安产业大区地位不符、高端产业载体缺乏、人才发展环境亟待提高等新常态下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才能把行动落实到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才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四个全面”中创造新业绩、为创新型广东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贡献的重大战略,才能实现我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湾区新城的宏伟目标。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以“产业第一、企业为大”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宝安经济发展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实施龙头企业培育、上市企业倍增、园区企业集聚、高端人才引进等四个行动计划,努力打造新常态下发展新动力、新优势,推动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实现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湾区经济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企业素质明显提高,推动我区产业进一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实现宝安由产业大区向产业强区跨越。

——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加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形成20家超五十亿、50家超二十亿的龙头企业集群。

——宝安上市板块初步形成。实现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突破50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突破50家,保持上市储备企业100家、新三板挂牌储备企业100家。

——园区规模档次持续提升。实现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基地10个,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专业化园区20个,年产值10亿元的专业化园区100个

——创新创业人才不断集聚。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市级以上高端人才达到100名以上,区高层次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达到1000名以上。

四、四大行动计划

(一)龙头企业培育计划

工作要求:深入挖掘和引进一批基础条件好、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细分行业领军骨干企业,通过集中政府和市场资源要素,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选择5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细分行业领军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调整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龙头企业壮大规模实力、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活力,为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湾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重点任务:

1. 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分类推荐、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原则,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有发展潜力产业的工业领军企业中确定40家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生物医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5家;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装备、航空航天、海洋等未来产业5家;小家电、印刷包刷、精密模具、仪器仪表、金属塑胶等优势产业10家。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中确定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等10家企业。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文产办)

2. 实施龙头企业动态考核管理。对龙头企业采取分段培育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签订龙头企业培育监管协议,根据细分行业的实际情况分三个档次进行考核,连续三年无法提升一个档次的,终止龙头企业培育资格。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每三年对龙头企业和新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核、评比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文产办)

3. 开展龙头企业“一企一案”重点服务。实行龙头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联系制度,由区、街道领导分别对龙头企业进行长期定向挂点,为龙头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针对企业在培育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予以协调解决。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把我区现行扶持和服务企业的措施优先向龙头企业倾斜,针对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出台龙头企业专项扶持政策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4. 多渠道解决龙头企业发展空间问题对没有自有产业用房的龙头培育企业,优先支持通过“产权换股权”、“农地入市”等方式,与产业用房业主合作建设新兴产业园区。优先支持龙头企业购买中心区海纳百川总部大厦、西乡超材料产业基地、石岩总部经济园区等在建的研发办公用房。优先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市场招拍挂、参与旧工业区城市更新或通过提高原有用地容积率等方式,增加自用产业用房。政府回购的创新性产业用房优先用于龙头企业的发展。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署、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各相关街道办)

5. 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组织龙头企业实施产品质量攻关计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计划,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引导龙头企业积极申报省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提高品牌附加值。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主导或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订。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沟通、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商标和名牌产品标识的保护力度。

(主办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6. 推动龙头企业并购重组。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融资等途径,收购异地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中小型上市公司,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与业务的方式实现异地“买壳”间接上市。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积极参与龙头企业资产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公开募股、发行债券等多种途径加快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创新局)

7. 发挥龙头企业创新示范作用。指导龙头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对龙头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各类重大科技重大项目的,按照上级规定的资金扶持标准给予配套资助。优先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导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主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二)上市企业倍增计划

工作要求:统筹国际国内两个资本市场,贯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四个上市渠道,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培育体系、加强政策激励、健全服务机制,推动企业在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上市,形成“储备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企业梯队,促进我区上市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实现全面突破,努力打造资本市场有影响力的“宝安板块”。

重点任务:

1. 完善多层级融资体系。充分利用宝安地处“一带一路”经济圈和毗邻香港国际资本市场的区位优势,支持企业根据自身资本结构、经营业态等情况,制定不同的融资模式和融资渠道。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我区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中小创新型企业,积极到香港、韩国、澳洲、美国、东南亚、东欧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和引导我区高新技术、互联网金融、物流供应链、智能装备等产业的行业龙头或创新型企业,积极到国内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鼓励和支持产品外向度较高的拟上市企业,以注资参股、股权并购等方式,引进境外投资机构推动企业到境外上市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2. 实施上市企业储备资源库动态管理。按照境内外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上市要求,每年选择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上市积极性高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储备资源库。建立上市企业储备资源库管理办法,对入库企业条件、企业入库申报程序、入库企业信息及管理、入库企业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对上市企业储备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吸收一批、调整一批,推动储备企业形成梯次结构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3. 强化对拟上市企业的诊断辅导。积极搭建入库储备企业与专业中介机构对接的交流平台,在上市的不同阶段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和专项培育。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专家库,组织专家对入库储备企业集中时间、分批次开展评估和咨询服务。探索建立企业培育诊断制度,采取“政府引导、中介服务、企业参与”的方式,对企业上市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和辅导,降低企业上市的前期成本及风险,增强企业上市积极性、主动性和成功率。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4. 探索设立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设立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区创业投资,有效放大创业投资资本供应量。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投资导向作用,优先投入我区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出台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组建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引导基金的资金筹措、合作伙伴选择、引导基金退出、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决策。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相关部门)

5. 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协调服务。建立合规性证明函件办理协调服务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为企业出具证明其近三年守法规范生产经营的函件,加速推进拟上市企业的改制进程。建立企业上市专人服务制度,简化拟上市企业的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无缝隙、无死角的专人专责服务。进一步提升指导和服务意识,对拟上市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尽量通过指导、教育、警告、限期整改等方式,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避免以罚代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向区外上市公司推介宝安投资发展环境,吸引区外上市公司将总部迁入宝安。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署;协办单位: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6. 积极推进企业场外交易挂牌。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鼓励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通过规范运作、适度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监管等措施,促进挂牌企业健全管理结构、尽快熟悉资本市场。深化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的对接,通过价格发现、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增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增强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为活跃宝安股权市场交易创造条件。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7. 保障上市企业的用房需求。加强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的用地用房需求调查,多渠道、多方式协调解决企业的总部办公与研发用房问题。支持上市和拟上市企业优先入驻我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产业用地“招拍挂”工作,优先安排企业进驻现有产业集聚园区及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鼓励上市及拟上市企业把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的制造环节转移到深汕特别合作区或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园,腾出产业空间用于总部、研发、财务、销售、高端制造环节等。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各街道办)

(三)园区企业集聚计划

工作要求: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环境综合提升、园区企业集聚、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服务优化等措施,高标准规划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园区经济”,利用5年时间建成一批主导产业集聚、空间布局合理、土地集约利用、公共配套完善、管理服务优质、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的现代化国际化产业园区,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强大的空间支撑,成为带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主导力量。

重点任务:

1. 编制产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根据我区“三带两心一谷”的总体城市规划、上层次法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加强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组织编制全区产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以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为导向,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心区总部集聚园区、大空港未来产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高端制造业园区和科技研发创新园区,推动优势产业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

(主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区经济促进局)

2. 继续实施“一街道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战略。建立多层次分级协调机制,及时跟踪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在规划编制、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引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加快推进新安尖岗山新兴产业基地、西乡超材料产业基地、福永立新湖新兴产业基地、沙井象山低碳产业基地、松岗沙浦新兴产业基地和石岩宝牧总部经济基地的规划建设。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各街道办)

3. 大力推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将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作为我区当前城市更新工作的重点,通过制订产业片区统筹发展方案,研究产业定位和发展策略,统筹改善片区发展及生产生活环境,引导普通工业用地升级改造为生产性厂房。在计划申报、规划审批、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予以倾斜,进一步简化“工改工”项目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并加强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建成后的产业监管。

(主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城改办)

4. 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鼓励旧工业区实施以环境综合提升为主要方式的升级改造,每街道挑选1-2个旧工业区开展环境综合提升试点工作。在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局部整理、外立面改造、环境提升、完善配套等手段实施升级改造,着力提升园区的规划设计水平,进一步完善园区的公务服务配套,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的专业化产业园区。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5. 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力度

鼓励区属国有企业、街道下属集体企业利用现有物业和土地资源,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创新型产业用房。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项目设计要求、建设标准、租售建筑面积比例等内容。

(主办单位:区国资委、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制定政策性产业载体租售办法,明确准入门槛、申报流程、审核程序、调剂管理、租售价格等具体内容。设立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回购资金,用于开展创新型产业用房的谈判回购、运营管理等工作

(主办单位: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区投资推广署)

6. 推广“产权换股权合作模式。鼓励区属国有企业、街道下属集体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社会企业以自有物业的产权,换取上市、拟上市以及其他具有发展前景优质企业的股权,推动资产、资金、资源的资本化。进一步引导集体企业拓宽投资渠道,提高农地、城市更新项目、社会园区等土地资源的利用水平和效益,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探索新路径。

(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署、区集体资产管理办)

7. 推动产业入园集聚发展。出台鼓励重大产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的扶持措施,重点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央企、中国500强、上市企业、总部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入园发展。探索按照龙头企业要求定向升级改造旧工业区的新模式,促进行业龙头企业与新型产业载体对接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宝安产业地图的系统功能,搭建高端产业载体与优质企业的快速对接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聚合发展。

(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署、区经济促进局)

8. 加强园区政策综合扶持。进一步完善园区政策支持体系,认真梳理我区推动园区集聚发展的各类扶持政策,区财政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要优先向经认定的各类产业园区和入驻企业项目倾斜。出台鼓励新兴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扶持措施,支持在园区先行先试各项改革政策,积极争取省、市推动产业园区集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产办)

(四)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以高端人才载体建设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突出以用为本,强化政策保障,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高端人才引育新机制,深化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凤凰工程”,进一步加大产业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人才集群,促进高端人才向重点发展产业领域集聚,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重点任务:

1. 大力引进高端人才载体。鼓励和支持海内外知名高校、研发机构在宝安独立或联合区内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支持院校、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创投基金等独立创办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在现有产学研合作较好的项目中,重点扶持培育2-3个新型研发机构。争取市在我区布局更多的特色学院,加快湖南大学罗切斯特设计学院(深圳)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院士企业工作站”等创新载体。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文产办)

2. 重点建设博士创新实践平台。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每年组织开展博士后招聘活动不少于2次。遴选支持一批企业、行业协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吸纳在读研究生以课题研究、项目开发、成果转让、就业承接等方式到企业开展实践活动。3年内建设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个以上,引进在校研究生300名以上。

(主办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科技创新局)

3. 拓宽高端人才引进渠道。广泛组织企业参加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高交会、文博会、国际行业展览交易活动等,有效开展海内外高端人才恳谈、接洽活动。继续举办宝安创新创业大赛、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充分挖掘和引进海内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创新项目和高端人才。办好“宝安人才工作网”,建立与宝安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端人才信息库。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经济促进局、区人力资源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产办)

4. 发挥企业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开展优秀人才“金凤凰奖”、引才先进单位“金梧桐奖”评选,重点奖励人才聚集度高、贡献率大和科研成果居全国前列或核心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技能人才、户籍居民创业就业培养等三个“百千万”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设立企业大学等内训机构,支持重点企业自主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规划建设高端人才公共培训基地,拓展政府公共实训平台服务效能。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局、区职业能力开发局〈区素质工程办〉;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产办)

5. 探索“以会聚才、以会引才、以会育才”新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人才中介机构、人才社团、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园区运营单位,利用其专业特长自主开展或承办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高端人才需求研究、紧缺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开发、高端人才(项目)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发挥博士联谊会、海归会等人才组织服务人才、凝聚人才的作用。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局、区委统战部、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协〉、区文产办)

6. 深化实施“凤凰工程”。落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团队的配套资助。强力推进“凤凰工程”实施,每年认定区高层次人才150名以上,落实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措施。启动实施万名优秀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局;协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住宅局、区文产办、区职业能力开发局)

7. 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区科技创业服务、人才服务转型发展,探索创业辅导、创业保姆、“一站式服务”等人才服务模式。加快规划建设人才大厦、人才公寓、国际学校,协调解决高端人才的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问题。开展宝安“凤凰”系列招才引智活动,集中宣传展示宝安人才政策和创新创业环境。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住宅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五、保障措施

(一)改革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改革步伐,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破解制约我区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社企政企分开、投融资体制、集体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为开放、更加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为宝安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持和发展动力。

(二)政策保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行动计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各项工作的年度实施计划和扶持政策措施,形成一揽子支持经济高质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经济高质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突出支持重点。各街道办要因地制宜制定落实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组织保障。成立宝安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经济、规划国土的副区长担任,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工作推动机制,研究发展规划,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督查考核,完善统计体系。领导小组在区经济促进局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日常工作,定期总结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及工作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

(四)服务保障。加强政府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围绕推动经济高质发展主题,开展以湾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以“互联网思维”创新宣传阵地建设,重点宣传优秀企业和优秀高端人才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为产业转型升级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