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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开展2022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标准类和知识产权类第二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开展2022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标准类和知识产权类第二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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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政策依据

      为构建辖区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新优势,延续我区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若干措施等文件,为高效开展2022年项目扶持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标准类项目和知识产权第二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标准类项目

  1.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包括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各类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深圳市承办重大标准活动项目、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

  2.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深圳市标准奖、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企业、深圳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标准领跑者、深圳标准认证。

  (二)知识产权类项目

  1.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各级专利奖、中国版权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奖项以及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布局中心、深圳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配套资助。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3.承办国际重大知识产权活动项目。

  4.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118日(星期)至20221115日(星期)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118日(星期)至20221116日(星期)18:00时止(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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