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区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和《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2,注:新政策实施前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原政策享受扶持),现启动2019年度总部企业经济贡献奖励资金扶持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3)
(一)龙华区2016、2017年度认定及2018年度第一批认定的总部企业;
(二)龙华区2018年度第二批认定总部企业。
二、资助标准
申报对象(一)资助标准详见《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中“扶持措施”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
申报对象(二)资助标准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中“支持措施”第八条至第十条。
三、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19日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总部企业扶持申请书》(详见附件4);
(二)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前两年度纳税证明;
(三)企业上市证明。(仅限申报对象(一))。
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各类证明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华区沿河路10号观澜文体中心附楼308室)
联系方式:霍小姐,23338464,15712188534
附件:
1. 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
2. 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3. 龙华区总部企业经济贡献奖励资金申报名单
4. 深圳市龙华区总部企业扶持申请书
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华区2019年度总部企业经济贡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