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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各有关企业: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获得深圳市2017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的企业



  二、申请项目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类



  三、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30日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企业签订的信用保险合同;



  (五)企业获得市财政资助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企业购买产生保费所产生的发票;



  (七)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xq.gov.cn/)、龙华工信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SZLHeconomy)、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等平台。



  (二)申报网址: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183.56.159.148:8090。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黄工:15860759627)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事项咨询:



  联系人:赖小姐,电话:23332189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614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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